“谁用谁闪亮!”相信这句由周杰伦等一众明星吼出来的广告语已经相当深入人心,但是日前有媒体惊曝:仁和集团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涉嫌制造“假药”,由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早已被注销生产批号。昨天,记者致电周杰伦的经纪人陈先生,他模糊解释周杰伦代言的不是被注销的品牌,而是另一个牌
子,并声称整起事件“艺人没责任”。
周杰伦为该产品做广告。
王海抖料:周董有点扯?把保健品当药品吆喝!
据王海透露,市面上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一样宣传具有抗眼疲劳功效的还有其他系列滴眼液,它们的批准文号一般都是国药准字,但是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却是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而且在它的包装设计上,不但没有明确注释这是“非药品”,反而在右下角印着醒目的外用药标志——红底百字的“外”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卓小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这种行为应该“按假药查处”。他认为,厂家的这种设计目的就是为了误导消费者,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连带的,他也将代言此产品的周杰伦批了一通——在当初周杰伦为闪亮滴眼液制作的电视广告里,声称该产品针对眼胀、眼涩、眼疲劳等症状而制造,也属于宣传疗效的虚假广告,有帮着厂商忽悠消费者之嫌。
在王海的追踪调查下发现,该产品批号早在去年7月25日就被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当时的注销文件规定发文之日起,企业应该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但是令人意外的是,昨日下午,记者仍然能够在成都各大药房买到被摆在药柜醒目位置的闪亮眼药水。店员介绍,这是最好卖的眼药水产品之一,因为有周杰伦做广告!
经纪人叫冤:合同有点玄? 周董原要代言的不是这产品?
这又是一起明星帮着广告商忽悠消费者的负面新闻?不过当记者昨日联系上周杰伦的经纪公司时,其经纪人陈先生却开始叫冤——他们现在也在担心周杰伦是否也被药业公司忽悠了。陈先生称,周杰伦很可能也是受害方,有被“侵权”的嫌疑。据他所知,当时周杰伦和仁和集团签署的合同是代言“闪亮眼洁滴眼露”,但是这次遭质疑的产品是“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并不在代言合同写明的产品。“那为什么包括亮瞳舒缓名目液和最新的那个萘敏维滴眼液的包装上都是周杰伦在打广告?厂家是不是违规操作?”
陈先生回避了这起广告风波里周杰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一敏感话题,他说:“如果不是代言合同的产品出问题,跟明星应该没有关系。我们已经跟仁和公司取得了联系,这两天正在等他们公司给一个说法。”
药业公司回应
记者致电仁和集团,但是工作人员的解释却跟周董经纪人的出现矛盾,她认为,周董代言的是整个闪亮系列的产品,其中也包括遭遇质疑的亮瞳舒缓名目液。她建议闪亮的消费者可以购买目前公司新推出的萘敏维滴眼液,这款新产品是获得药准子批号的,还是由周董代言。至于产品的批号风波,目前仁和集团也已经发出声明,大意是声明当初产品批号被注销,停止生产并非质量问题,而是由于政策原因。(记者
陈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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