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赢官司了,成功阻止爱子的长镜头照片继续出现在媒体上,她的律师团称这起隐私诉讼案的胜利是英国法律的一大进步。
罗琳
去年,伦敦一家法院驳回了罗琳和她丈夫最初的索赔要求,随后夫妻二人提出上诉。在7日公布的一份手写的判决中,陪审团支持罗琳的要求,这是一份罗琳夫妇希望看到的判决。夫妻俩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理解并承认,由于《哈利-波特》的成功,会有不少正规媒体和公众对罗琳的职业动向和露面感兴趣。不过,我们一直尽力让我们的孩子过一种正常的家庭生活,远离媒体的聚光灯。我们非常感谢该法院作出了保护孩子隐私的判决,禁止未经授权的偷拍,这项裁决将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一种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负责审理这起上诉的法官之一安东尼-克拉克表示,父母是名人的小孩应当享有和父母是普通人的小孩同样的权益。他在这份判决中说:“如果父母是普通人的小孩希望媒体不要刊登自己照片的要求合情合理的话,父母是名人的孩子也应当是这样。”
那组备受争议的照片是2004年11月8日在爱丁堡偷拍的,当时,罗琳夫妇正用婴儿车推着不到两岁的大卫。《星期日快报》刊登这组照片后,42岁的罗琳和丈夫一纸诉状将该报和照片公司Big Pictures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继续刊印。《星期日快报》接受了索赔要求,但去年8月,高等法院法官尼古拉斯-帕顿驳回了针对Big Pictures的诉讼。
代表罗琳一家的Schillings律师事务所的基思-斯奇林预言,最新的这份裁决可能会对狗仔队的某些部分产生“深远的影响”。他说:“这起诉讼为儿童隐私保护开创了先河,在此类案例中,可以理解,父母们不希望孩子的正常生活受到狗仔队偷拍的影响。我敢肯定绝大多数媒体会支持这项裁决。”当问到怎么看这份裁决时,Big Pictures的发言人只是甩出一句:“无可奉告。”该公司将不得不支付该案大部分诉讼费,预计高达数十万英镑。(杨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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