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陆川导演的《南京!南京!》在本月15日杀青,22日陆川在博客中称,该剧在长春市农安县拍摄时,剧组的坦克、越野车等拍摄器材被非法扣押,他和剧组人员上演了一把现实版的《越狱》。前日,陆川表示,此事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已经圆满解决,剧组已向该建筑队支付13万元作为赔偿。
22日,陆川在博客上发表了《越狱,六月二十一日》,博客中称:“昨天晚上的某些瞬间,我觉得很像一部劣质纪实风格警匪电视剧:手电筒晃动的光束,奔跑着的打手,手持砖块面目不清的人们……”博客文字写得惊心动魄,从博客内容显然可以看出,《南京!南京!》剧组在拍摄时出了事情。
前日,记者致电陆川,他向记者证实了博客的内容。据陆川回忆,6月10日,剧组在当地拍摄一场日军轰炸光华大门的戏,因为场面宏大,剧组对“南京城”景区的城门有些毁坏,承建景区的施工方建筑队以剧组毁坏他们的金属脚手架为由,向剧组索赔8万元,剧组与其多次交涉未果,对方采取了极端的方式。13日,对方扣押了剧组的五辆坦克,一辆集装箱车,一辆越野车,这些拍摄器材价值在600万元左右,被扣押长达六天之久。“最危急的时候,我们五个人被近二十个手持棍棒砖头的人包围,而景地旁的大坝上据说还有三十多人手持木棒把守在各个路口。”
最终,就如博客中所写:“经过周密的计划和部署,我们被非法扣押长达六天的五辆坦克、一辆集装箱车、一辆越野车成功地强行突出重围,消失在长春的黑夜中。虽然还有两辆坦克被扣押,但是我们知道这已经是我们能为电影做到的最极限的事情了……”(张世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