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因涉嫌强奸一名金姓女子而被拘留三个小时的前H.O.T成员李在元,获释后首度面对媒体澄清事发当时的情况。
李在元描述当天的具体情况时说:“9日晚7点,我与金小姐、经纪人等在一家咖啡店内小聚。两小时后,我们又一同去了酒馆。没过多久金小姐喝醉了。于是,我和经纪人一同将其送到一家宾馆。第二天下午又约金小姐见了面。”李在元发誓说未曾对金小姐实施暴行,更没有蓄意劝其饮酒,及对其实施不轨行为。 (小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