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债主的阿成前天(15日)向台湾媒体曝料,江蕙大姐江淑女在外欠2千万元赌债未还,使江蕙发声明稿坦承受大姐之累,长年累积上亿元积蓄殆尽,必须归零再出发,引来各界震惊!昨早(16日)在博客表达大姐做过好人好事代表,言语中透露不舍。阿成昨态度转为和缓,认同二姐所说回归法律,也相信大姐人性本善。
被追讨债务一事曝光后,二姐虽未报案,但士林分局、内政部防暴小组、士林地检署与刑事局都主动关切,昨天检调单位已与她经纪人取得联系,告知她检调已主动侦办,并交由士林分局接管,近期经纪人会带相关目击证人到警局作笔录。
二姐在坦承几近破产后,一整天紧盯电视与电子报关心报导,听到自己的故事仍会潸然落泪,还不忘调侃自己“还真的是蛮苦的”。她在声明稿中强调对家人所犯下的错误不再追究,但对于大姐照片曝光,仍担心她的安危、以后又该如何面对社会大众。
债主阿成昨强调原本只是想找大姐出来沟通,“本来是朋友一场,现在经济不好,遇到也没办法,相信人性本善,她本意也不是如此(指避不见面),既然二姐都出来讲话,就回归法律”。
江淑娜的财务只有少部分交由大姐管理,但她泪崩、情绪难平地说:“我对大姐的事感到很遗憾,但二姐真的很善良,她把所有的苦都往身上拦,姐妹应该要分担,真的对她很不舍。”她难忘儿时卖唱的日子,二姐在半夜牵着她从延平北路的酒家,花2个多小时走台北桥回三重,“那是一个小孩在照顾小小孩,她知道我很害怕,一直讲故事转移我的注意,我长大后才知道她一直都在我前面挡着”。与其称她们是苦情姐妹花,她更觉得二姐是一朵铿锵玫瑰。
外界担心二姐财产归零后,生活是否受影响?对此经纪人坦承海外演唱会主办单位闻讯后再次登门邀请,但二姐原则未变,不想为赚钱而改变生活,目前仍维持2010年才办售票演唱会的计划。
兄弟姐妹依法 无代偿债务义务
林宪同律师表示,依现行法律,子债父不还,父债子也可不还,除非是已经发生继承事实。即使是夫妻,债权也是各自独立;《民法》上,兄弟姐妹则毫无互相代偿债务的义务。若遭遇此状况,第一先报警处理,第二可请律师发函对方,告知自己并无代偿义务;对方若持续骚扰讨债,将构成《刑法》上妨害自由、恐吓、或使人行无义务之事等罪行,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