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宕子
老实说,我一向不喜欢流行歌曲,而且几乎是个流行歌曲盲——如果有人问我某某歌是谁唱的,或某某歌星的成名曲是什么,我只有三缄其口或者用“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问我!”这句话给含糊过去——我所有的有关流行歌曲的知识都是被动地接受的。无论你坐在家里或出门在外,都免不了和流行歌曲遭遇。有些东西听得多了,也就不免有点“熟悉”了,然而这种熟悉是极有限的,就像现在大都市中住在同一单元的邻居一般,虽然时常见面,但要叫出邻居的名字或了解有关邻居其他的一些更进一步的情况,还是不太容易的。我对面住的一户人家,我就不知道他叫什么,是干什么的。所以,要我来谈流行歌曲,可能有点不太合适,但要谈“流行歌曲还能流多久”,却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这个问题和歌曲本身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关联。
古代有流行歌曲吗?大约是没有的罢,至少没有严格现代意义上的流行歌曲。古代有民歌,有时调,但似乎还称不上是“流行歌曲”。《诗经》里的“国风”是民歌,那是在民间自然地生成的东西,不过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其主要功能在于“言志”或抒情,虽然并不排除其中有娱乐的成分。很多民歌是民间诗人的即兴创作,不象现代的歌星,大都是唱别人作词作曲的歌,甚至演唱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别人导演的。那时没有麦克风,也没有电影与电视,既便诗人有心想让自己的声音“流行”起来,恐怕也只能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才做得到。至于“时调”,似乎是流行歌曲了,然而并非如此。现在所能看到的明代市民社会流行的“山歌”、“挂枝儿”、“银绞丝”、“打枣竿”之类,跟现代的流行歌曲确乎有某种类似之处。但如果比较一下他们的内容,你会发现明清的时调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而现代的流行歌曲的词,大多是“意义抽空”的,也就是说,你所看到的只是字词的编码与组合,而与实际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关联。
流行歌曲是现代商业文明与工业文明的产物,与现代媒体的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流行歌曲的功能在于“消费”与“娱乐”,而不是抒情言志,它所追求的并不是“意义”。流行歌曲的产生并不是自下而上的,而是自上而下的。对流行歌曲的的需求并非来自听众或歌迷,而是由媒体与出版商制造的。表面上看是听众或歌迷对流行歌曲有很大的需求,其实不然,听众与歌迷别无选择,他们没有能力创造表达自己心声的歌曲,也不知道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么。但是,他们确实需要点什么,流行歌曲是他们所能抓住的一根救命的稻草。听众或歌迷确实是在寻求意义,但他们寻求的意义并不在歌曲本身里面,而在歌曲之外。流行歌曲的本质是一种商品,它的生命的维持在于对他的消费。阿伯克龙比曾经说过:“现代消费不光是概念的消费,它还是一种游戏的消费,特别是玩弄意义的游戏消费。”而意义,并不是消费者创造的,其控制权掌握在生产者的手里。“生产者试图将意义商品化,也就是说他们想把概念和符号变成可以买卖的东西。另一方面,消费者试图赋予买来的商品和服务以自己新的含义。”流行歌曲的生产者并不是通过歌曲本身,而是通过对歌曲或歌星的包装使流行歌曲成为商品的,他们将一道虚幻的光环笼罩在他们的商品头上。而听众或歌迷,他们自以为寻找到了意义——他们在流行歌曲的消费中寻找自己的灵魂。“我唱,故我在”或“我追,故我在”是他们沉迷于其中的动力。如同现代社会一切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他们通过对流行歌曲的消费来建构自我,获得某种文化认同与归属感。齐奥尔格.西美尔在《时尚的哲学》里说:“对于那些天性不够独立但又想自己变得有点突出不凡,引人注意的个体而言,时尚是真正的运动场。”流行歌曲对那些微不足道、没有能力凭借自身努力达致个性化的人而言是一种补偿——使他们能够加入有特色的群体并且仅仅凭着“流行”或“时尚”而在公众意识中获得关注。
然而,“流行”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悖论的词儿,它意味着对自身的否定。一切流行的都会变成“过时”。对流行歌曲的消费以及在其中寻求意义的努力是一种理想破灭的经历。因为流行歌曲是一个意义的空壳,需要媒体或生产者往其中不断地填充新的意义。听众或歌迷无法在流行歌曲中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因为对象己经丢失了。旧的一代所谓的“天皇巨星”还未或已经成为过去式,新的一代“天皇巨星”又崛起了,而“将来时”的“天皇巨星”正在等着取代“现在时”的巨星们的地位。巨星们新陈代谢是生产者们谋取利润的需要,同时,这种持续不断的令人高兴的期望到失望的循环又满足了听众或歌迷们不断变化、永不满足对新奇事物的无止境的追求。故意义的缺失恰好是流行歌曲所必需的,是其维持自身生命的手段。
只要现代消费社会存在一天,人类对其自身存在意义的寻求还局限在“消费”之上,流行歌曲就会持继不断地存在下去,并从中获得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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