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此外,《芈月传》拍摄期间,制片方先是以种种理由阻止我去参加开机仪式,关机仪式我更是完全不知情。拍摄期间我曾一再要求赴剧组探班,但几乎每次都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仅有一次让我去象山探班两天,但不允许我与演员有任何关于剧本的交流。此前一直没有让我看到拍摄本,在被电话通知本剧已经关机之后,我曾联系制片人曹平问能否看下完成的拍摄拷贝,因为怕其中会出现一些历史细节的错误(此前出现过)。但曹平回复说,拍摄拷贝不能给我看,让我去网上看他们放出来的片花。
再之后,王小平女士以“编剧王小平” 在新浪微博进行认证,在自我简介中标注为“《甄嬛传》编剧,电视剧《芈月传》的总编剧”,并通过其微博宣称“本剧没有原著小说”、“蒋胜男只提出了创意,我才是总编剧”等奇谈怪论(后因我提出的抗议才删除),以混淆视听之言论,旨在于达到自己署名总编剧的目的。此外,王小平还要求“芈月传”百度百科词条作者删除其中“根据蒋胜男小说改编”的表述,企图抹杀《芈月传》的原著小说之版权,割裂小说与电视剧的关系,从而通过其团队掌控的剧本版权妄图将《芈月传》所有衍生品权益全面予以侵夺。
文化产业源头是一批原创能力最强的作家、编剧,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及动漫、游戏等新的作品,个别在业界掌握强势地位的人和企业仍然企图凭借此等行业优势地位,以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及欺诈、胁迫等方式,非法剥夺年轻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把许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的优秀作品扼杀在摇蓝里,则作家、编剧的权益无从保障,文化产业源头必将萎缩,急功近利变成普遍现象,将无人再踏踏实实的去精心创造优质作品。
作为较为传统的知识分子,一直以来,我都是抱着“以和为贵”的想法,并不愿将自己遇上的此等恶劣之事公之于众。在本剧的创作过程中,我也始终抱着对行业前辈的尊重,对制片方步步退让。但制片方却步步紧逼,从将王小平宣传为“编剧之一”,到“总编剧”,再到企图否定我的原著小说《芈月传》之存在。我一忍再忍,一退再退,到了此时,我已经无法可忍,无路可退。
如果我继续沉默下去,不仅对不起自己六、七年来创作作品所付出之辛苦,也对不起追了我六、七年的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读者,以及我其他作品的合作单位。现将事情原委付诸公议,不仅是为了维护我个人的权益,也是为了维护所有网络作家的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所有中国编剧的尊严。中国的原创作者,不应该一次又一次的被剽窃、被侵权、被无视、甚至是被蓄意抹杀其存在。
从2008年创意,到2009年开始写作,这六、七年来,我为了《芈月传》这部作品所付出的心血和耗费的精力,只有自己知道。历史小说的创作,是一种承接远古的气场,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有时候要将自己的气血为柴,进行献祭般的燃烧,一旦停下可能灵感消失殆尽。这六、七年来,我失眠、掉发、无数次莫名重感冒、全身起疱疹,到最终交稿的时候,免疫系统全面摧毁,咳嗽了三、四个月,到现在仍然遗留下慢性咽喉炎不断复发的后遗症。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原创作者,我所面对的是复杂的影视圈及诸多的潜规则,我是有所畏惧的。我并不是一个勇敢的人,挑战影视圈的权威需要相当的勇气。但历经大半年的不眠之夜,反复的焦虑困扰,最终我还是决定作出公开表态,并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前,我亦本着不扬人之恶,而只是作出一个简短声明,希望双方将所有证据呈交法庭,由法律予以裁决,以解决双方之间的纷争。但两被告王小平、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却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法庭提供拍摄剧本及拍摄拷贝,致使侵权诉讼处于中止状态。不仅如此,在花儿影视2015年9月、10月的第三、第四版海报均已载明该剧是“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的情况下,近日王小平女士依旧在媒体上宣传该剧是自己的“原创”,令人难以置信。在忍无可忍之下,我只能选择将相关过程公之于众,以正视听。(本篇说明的相关证据皆已公证)
虽然文人畏事,人总是有底线的。我毕竟是个写作人,总还是有些书生意气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者耗尽心血养育出来的孩子。正如我在《芈月传》中女主角的台词一样:“我不是聪明人,聪明人会懂得趋利避害,懂得自保,懂得隐忍,不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但我宁可选择直道而行,我希望置身于阳光下,哪怕烧灼得浑身是伤,也不愿意为了利益在阴影里,在黑暗中去隐藏真我,扭曲心志。”
这是芈月的自白,也是我,《芈月传》创作者的自白。
蒋胜男
2015年11月10日
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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