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泰信基金为展示公司形象,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葛优的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葛优
泰信基金微信号用“葛优躺”表情包侵权
判决书
“葛优躺”这个表情包刚出来时,可以说在网络上掀起了一波晒图热潮,随之而来的与葛优相关的各种表情包也是层出不穷。
而微信上,包括很多公司在内的官方公众号为了能够让推送的内容更加生动、有趣,也经常会配以“葛优躺”的表情包,有的甚至还会添加更多的台词,并制作成动图。
不过,随着葛优把部分公司告上法庭之后,大家开始意识到这其实也是一种侵权,而且也有了判决案例,比如艺龙网就曾因为用“葛优躺”表情包侵权,被法院判决在其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7万元。
近期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注意到,有基金公司也因为该表情包被告了,结果也是致歉并且赔偿。
因“葛优躺”表情包被起诉
具体这家基金公司又是怎么侵权的呢?
这家基金公司叫做泰信基金,2016年7月20日在主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泰信基金泰友会”中推送了标题为“假如葛大爷也炒股……”配图文章。
葛优认为:泰信基金在其肖像中植入大量广告,且与泰信基金的业务有密切的关联性,其中广告语“这波行情我早预料到了”“这只绝对是大牛股”“我要补仓,别拦我”“这只股没买是我人生遗憾”充分展示了泰信基金是吸引公众,让其误以为葛优是其公司用户。
同时,葛优还指出,该文章将网络热点“葛优躺”与泰信基金的理财产品与服务作关联性描述,在未经授权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其多张肖像图片用于商业宣传。
泰信基金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葛优的社会知名度来引人关注,未经其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肖像图片的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商业属性,造成了诸多误解,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葛优系泰信基金代言人或与其存在某种合作关系。
因此,葛优诉至法院,请求:
1、判令泰信基金在其涉嫌侵权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主推文向其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应包含本案判决书案号及侵权图片使用情况;
2。泰信基金向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1万元;由泰信基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牛妹本来想去该公众号看看这篇文章长什么样子,不过却发现该微信上能够看到的只有今年9月份和10月份发布的两篇文章,其余均已无记录。
另外,牛妹注意到,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2017)京方正内民证字第38050号《公证书》中,指出该涉案文章与葛优有关的文字内容还包括:“葛优一定没有想到,二十三年后的今天,自己还能因为《我爱我家》中的角色火一把”“在1993年的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葛优饰演了一个‘二混子’季春生,自称是个掌握了水变油的革命性配方的发明家,死皮赖脸地待在贾家蹭吃蹭喝”“今天小泰在朋友圈看到A股的小伙伴也出手做表情包了,加入葛优也炒股,那是怎样的场景,希望以下的组图能让你们在炒股群玩得更开心”。
致歉并赔偿9500元
而在泰信基金方面,显然也是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泰信基金辩称,涉案文章没有使用葛优的肖像,是我爱我家的剧照,文中出现的剧照和葛优的肖像不能等同于一件事;“葛优躺”是网络上的热点,对于《我爱我家》场景的使用构成合理使用。葛优的肖像权不能和公众表达自由相冲突。侵权发生期间“葛优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被公众所关注,是公众表达相应的观点是言论自由,相关名人应有容忍义务,本案的文章正是用相应的社会现象,表达相关观点。
另外,泰信基金还表示,公众号的相关公众是基金本身,没有让公众误解,不构成侵权。微信文章的影响力极小,仅有23次阅读,其中还有员工浏览的,并且及时删除了。葛优要求赔偿金额过高,没有法律依据,不同意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泰信基金为展示公司形象,向用户推送各类信息,亦属于公司经营行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葛优的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不过法院也指出,葛优未提交证据证实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泰信基金因此获得的利益,考虑到推送该文时,“葛优躺”为社会热点话题,泰信基金的行为意图更多凸显在蹭热点话题,保持公众号推送文章的形式上的风趣活泼以及公众号推送的时效性,从文章内容以及含有葛优肖像的图片本身来分析,一般的公众并不会认为泰信基金利用葛优的知名度为其企业经营做广告宣传,也不会将葛优视为泰信基金的商业代言人。
综合考虑泰信基金对葛优肖像的具体使用方式、范围、时间和影响,法院判定:
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24小时登载致歉声明,向葛优赔礼道歉;
2、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葛优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9500元;
3、驳回葛优的其他诉讼请求。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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