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越来越多粗制滥造的网络歌曲被正式出版发行,大量的垃圾就这样一路畅通地翻泻到地面上。更可怕的是,不管接受与否,它的力量正不断扩大。
8月16日,中国首届网络音乐高峰论坛在广州举行,会上将2005年定为中国网络音乐元年。传统音乐与网络音乐,终于由私下勾手转为公开拥抱。
会议的参与者,
无一不是有深厚传统音乐背景的专业人士,他们在南湖的阁顶上谈论着《老鼠爱大米》在一个月内被500万次下载到手机的纪录,以及《两只蝴蝶》《猪之歌》市场收益已超过数亿元的神迹。平日里强调音乐品质的传统唱片公司的老板们,此刻关心的并非网络歌曲的内容,而是歌曲的下载量、点击数这些真实的市场数据。
与此同时,某项绵延数月的网络歌曲大奖征集活动因歌曲内容涉嫌恶俗受到质疑,近日在舆论压力下宣布清退《我想要做爱》《阴曹地府》等48首网友上传的网络“脏歌”,一些媒体也藉此机会评选出“十大恶俗网络歌曲”,一时间,网络歌曲是否该和恶俗划上等号的老问题又一次被放到公众视野当中。
网络歌曲=恶俗?
到底什么是网络歌曲?其基本含义是指那些首次公开发布是在网络上完成并主要通过网络传播的歌曲。
仅一年以前,由传统唱片公司制作的歌曲,没有特殊原因,是不会在网络上首发的。这一年来,尤其是近半年,随着网上专门的音乐平台的建立,以及整个数字音乐产业链的日益完善,已经有不少传统唱片公司把高成本精制的歌曲放在网上首发,如麦田为李宇春做的单曲、朱哲琴新专辑中的单曲等等——在未来,可能所有拥有公司、专业背景的新歌都不会放弃网络渠道首发。
到那时侯,“网络歌曲”这个专指的名词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但鉴于这部分歌曲在内容来源上还是经过专业人士、唱片公司及同行认可的渠道出来的,它不属于我们眼下讨论的范畴。这里说的网络歌曲特指那些跨过了一切中间环节的论证,而由演唱者自己制作并在网上发布,直接交给听众、市场来评判的歌曲。
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歌曲”仍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歌曲形态。目前关于网络歌曲恶俗化的议论,也是冲着这样形态的歌曲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