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吴亦凡与SM的解约拉锯战持续了两年时间,终于在今天告一段落。下面,小浪就带大家回顾一下整个解约过程吧。
7月21日下午,鹿晗工作室发声明称与SM公司达成和解,鹿晗将按照现有模式在中国自由开展演艺工作。吴亦凡工作室随后也发声明称与SM公司间合约纠结正式终止,吴亦凡将在世界范围内(日韩地区除外)拥有自由开展演艺工作及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经纪业务的全部权利。
从2014年到2016年,鹿晗吴亦凡与SM的解约拉锯战持续了两年时间,终于在今天告一段落。下面,小浪就带大家回顾一下整个解约过程吧。
2014年5月15日一大早,吴亦凡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随后,部分起诉内容曝光,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个人发展、收入分配和健康问题上。五个月后,鹿晗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解约原因大概是: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中韩成员差别对待、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过度疲劳身体不适。
2014年7月8日,吴亦凡与SM公司间的首次诉讼调停未果,双方代表吴亦凡和金英敏均未出席。
2014年12月5日上午,吴亦凡和SM双方第二次调停未果,最终决定明年上半年进行第三次调停。
2014年12月16日,鹿晗与SM进行首次调停。
2015年1月16日,吴亦凡与SM进行第三次调停,同一时间地点,鹿晗和SM也进行了第二次调停。双方律师表示调停失败。
2015年2月5日,SM正式向上海法院起诉鹿晗吴亦凡,要求他们中断在国内的非法活动,并表示:“本公司与鹿晗吴亦凡的专属合约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下来之前都是有效和持续维持的。”
2015年2月6日,吴亦凡鹿晗分别进行与SM公司的第四次和第三次调停,但再次以失败告终。同天,鹿晗工作室发声明指责SM之前发布的有关声明具有误导性、混淆是非。
2015年2月11日,SM发声明称2月4日向上海法院提交诉讼后,2月10日又向香港法院正式提交了要求鹿晗和参与电影的电影制片方负责的正式诉讼。并表示对吴亦凡的起诉正在准备中。
2015年2月12日,吴亦凡和鹿晗方面发律师函回应SM的诉讼,称其具有恶意性的意图。
2015年3月27日,吴亦凡与SM的第五次调停,鹿晗与SM的第四次调停再次破裂。
2015年5月18日,首尔中央法院决定对鹿晗吴亦凡与SM的专属合约纠纷强制调停。对此鹿晗吴亦凡和SM表达了相同立场:目前正在就强制调整进行讨论。
2015年5月20日,SM公司发表官方立场起诉鹿晗、吴亦凡(7月31日)中国擅自作为广告代言人进行演艺活动。
2015年6月5日,SM对法院提出的强制调停明确表示不能接受,鹿晗吴亦凡未向法院提出异议。
2015年8月19日,SM与鹿晗专属合约纠纷进行首次辩护,未取得圆满结果。
2015年9月21日,吴亦凡鹿晗及SM公司双方的辩护律师出席法庭辩论调解,但未能达成共识。
2016年1月20日上午,吴亦凡鹿晗与SM公司进行了第二次辩论,鹿晗吴亦凡方提出了追加出示证据的申请。
2016年3月18日,吴亦凡鹿晗与SM公司进行了第三次辩论,宣布最终辩论日期为4月8日。
2016年4月8日,吴亦凡鹿晗与SM公司之间的全部辩论结束,最终宣判日期定于5月。
2016年6月13日下午,吴亦凡鹿晗与SM公司在首尔中央法院进行追加调停。
2016年6月28日,SM公司就非法进行演艺活动的问题向吴亦凡鹿晗追加诉讼,称已于24日向相关法院提交正式立案。
2016年7月21日,鹿晗工作室发声明称与SM公司和解,吴亦凡工作室随后也发声明称与SM公司间合约纠结正式终止。随后,SM方也发声,表示SM与吴亦凡鹿晗间的专属合同将按照原合同有效至2022年,SM给予吴亦凡鹿晗委托权限在除日本韩国以外等地活动。吴亦凡鹿晗将给予SM收入分配(Revenue Share)。只能说三方的内容不是完全一致,是否还有后续?小浪和大家静观发展。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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