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7日报道,大S(徐熙媛)婆婆、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South Beauty)创始人张兰,早前因没有遵从香港高等法院颁下的冻结资产令,即没有遵从规定申报超过50万港币(约41万人民币)的资产,被裁定藐视法庭,判处张兰监禁一年,同时发出拘捕令。张兰申请向高院上诉庭提交新证据以推翻指控,上诉庭今颁布书面判词,指张兰没有合理辩解为何她不在原审时提交有关新证据,故驳回她就上诉提交新证据的许可。
张兰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而惹上官司,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 与 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成功于2015年2月26日取得高等法院禁制令,下令张兰必须向它们申报她所有净值超过50万港元(约41万人民币)的资产。但张兰当年接受采访时透露自己是艺术品收藏家,名下有300至400件艺术品,更会把艺术品放置于专业贮存设施以长期保存,惟张兰并没有申报有关艺术品,亦辩称她已停止直接拥有价值多于50万港元(约41万人民币)的艺术品,但法官认为她在短期内完成出售,包括长江三峡画作在内之所有艺术品的说法难以置信,她又不出席审讯接受盘问,最终裁定张兰已被证明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藐视法庭。
林文瀚上诉庭副庭长及朱芬龄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张兰在2018年4月11日提出上诉,但事隔两年在2020年4月27日才向法庭申请提交新证据。张兰指她想呈交长江三峡画作的公证书,强调自己从未拥有该画作,但两官指张决定在原审时不出庭作证,而且新证据也没有明确显示张兰并非长江三峡画作的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