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的生母和原告代理律师
7月12日上午,张铁林与“私生女”张某的纠纷案在酒仙桥法庭开庭。此次庭前会议中,张某向其父张铁林索要抚养费619866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双方代理律师当庭交换了证据。原告张某及被告张铁林均未出庭。在接受腾讯娱乐采访中,张某的生母侯女士情绪激动,直指张铁林是“无耻之徒",将继续起诉。而腾讯娱乐也多次联络张铁林本人,但截至发稿前并未获其回应。
张铁林私生女纠纷案开庭 索要精神损失费360万元
2015年6月初,演员张铁林被非婚生女儿张某告上法庭,称张铁林在其16年的成长生涯里未履行抚养义务,不仅拒不承认张某为亲生女儿,还带其外国女儿张月亮高调参演深圳卫视真人秀节目,大大刺激了张某,并致其患上抑郁症。因此,张某要求张铁林支付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次年9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张铁林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至18周岁的抚养费198.4万元。随后,张铁林实际履行判决内容。而大额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教育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赔偿,法庭建议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原告张某的生母侯女士
今天上午开庭的纠纷案,则正是张某针对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抚养费的另案起诉。据张某起诉书显示,在上一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铁林承认原告为其亲生女儿,并履行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但之后仍然拒绝对女儿进行关心照顾,不理会女儿。
双方协商无果后,2016年11月,张某再将父亲张铁林告上法庭,向其索要抚养费576820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由于医疗教育费用为持续支出,在今天的庭审现场,原告张某的代理律师将抚养费金额变更为619866元(主要指大额教育费和医疗费,截止到2017年7月12日)。
张铁林方面拒绝支付赔偿 质疑原告就医求学作假
庭审于7月12日上午9点开庭,10时结束,原告张某与被告张铁林均未出席。据张某生母侯女士透露,目前张某的身体状况仍不稳定,心理医生建议其静养,因此不能出庭。而张铁林方面则未进行说明。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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